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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市场的进一步整顿和净化,假劣药品受到的打压越来越严厉,其生存的渠道越来越窄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,违法分子通过邮寄方式销售假药的现象依然存在。
如泰州查获邮售标示为河南省台前县侯庙镇孟楼村后街195号生产的假药“复方咳喘灵胶囊”、
“孟氏风湿胶囊”案,又如安徽砀山查获砀山县哮喘病风湿病研究所向外邮售假药“复方川羚定喘胶囊”案,等等。
为什么邮售假药的市场依然存在?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:
——运作方式隐密,被查处风险小。一种运作方式是:假药生产在A地,邮寄到B地,由B地违法人员通过患者之间等非正规渠道偷偷销售;还有一种运作方式就是在外地媒体上以刊登医药广告、发布虚假新闻等向全国进行非法宣传,从事邮售假药违法活动。邮寄地药监部门难以查觉;广告地药监部门难以核查;受害人所在地药监部门难以查获假药源头。
——群众对药品知识缺乏科学的认识。因为医药科技的局限性,毕竟仍有一些疾病无法根治,一些久病不愈的患者就转而谋求所谓的“秘方”、“特效药”。假药在宣传中故意迎合这种心理,常常使用“祖传秘方”“特殊疗效”“免费试用”等字眼,还往往非法添加激素类、精神类、麻醉类等药物成份,这些成份在初期能使患者的部分症状暂时缓解,在一个时间段内具有很大的欺骗性。在当前社会诚信局部严重缺失的大环境下,熟人、患者之间的推荐作用大于对专业机构人员的信任,这也是假药市场得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——各部门监督协调存在漏洞,综合治理尚未形成有效机制。比如对假药广告的监管模式是,由各级药监机关监查后集中向省级药监机关报告,然后再由省药监部门向省级广告主管部门移送有关材料,省级广告主管部门再指定下级广告主管机关调查处理。可见,对假药广告从发现到查处的时间跨度长。违法分子就利用这个时间差,隔三五个月就换一个地方换一家广告载体,令监管部门防不胜防。
部分媒体受利益驱动,违反有关药品广告的规定,有意无意的成为邮售假药的帮凶。
——行政监督强制措施不完备。药监部门发现蛛丝马迹时不能对涉嫌违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,涉嫌违法人员很容易地就能够通风报信、销毁证据,现加上案情经常跨区、跨省,监管部门通报、协调的速度通常跟不上违法分子逃避、转移的速度,很难查获假药的窝点源头。
对邮寄假药的违法行为,笔者认为关键之关键在于对假药宣传、广告的杜绝、监督和及时查处。因为假药宣传、广告是违法分子向群众兜售假药的第一步,同时也是暴露假药信息的第一时间。药监部门不仅要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督,还要注意通过违法广告发现案源进行查处。只要杜绝假药宣传,就一定能斩断邮寄假药的黑手。
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,三个方面必须加强:一是加强药监部门的举报宣传、广告监督和内部信息通报工作;二是药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、工商部门、邮政部门的合作;三是有关机关必须加强对违法刊登假药广告的不良媒体(包括不法网站)的监管。做到事前杜绝假药宣传、事中加强监督、事后严厉查处,
打击邮售假药违法行为,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,比如普及医药科学知识、加强医药行业诚信建设等,这需要全社会各部门、各行业共同参与,齐抓共管。
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直属局 周锐
(2004/11/0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