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各位执业(从业)药师们:
按照赣药认[2007]13号文有关事项的安排,根据执业(从业)药师继续教育的进行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:
一、打印学分证明:
2007年度参加函授和网络考试合格的学员,以及历年考试合格但没有提取学分的学员,请在2008年1月份开始打印学分证明。(网址:
www.jxda.gov.cn;
注:进入
继续教育专栏,再进入
打印学分证明专栏打印)。
二、 补考:
1、参加人员:2004年、2005年、2006年、2007年没有参加继教培训或继教考试没有合格的执业(从业)药师。
2、补考时间:2007/12/28—2008/1/31(限期办理、节假日休息)
3、补考方式:
(1)已经参加继续教育但没有通过考试的学员,持缴费发票原件到省药品认证中心交纳20元/年补考费,领取试卷进行补考。
(2)历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,到省药品认证中心交纳280元/年补教、补考费,领取教材、试卷当场进行补教、补考。
4、补考地点:江西省药品认证中心(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大院内省药检所三楼)。
5、联系电话:0791-6292907(培训科)、0791-6268026(财务)
2007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