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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09月05日
行政执法承诺制度
文章类型:信用法规 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6-9-24 21:24:04       浏览量:3693
      为有效地强化服务功能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树立鼓监部门良好形象,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:
一、工作目标
  依照药品监督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对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促进我省医药经济持续、稳定、健廊的发展.
二、服务内容与标准
  1、文明办公。认真执行本局制定的办公纪律,接待来局办事的人员,实施"六步曲",即:"一起立、二让座、三倒水、
四介绍、五办事、六送客"。推行文明用语,接打电话先说"您好",回答问题热情耐心,
对反映问题的群众,要表示感谢,并尽快调查处理。凡因不文明行为被群众投诉一次考,黄牌警告,投诉二次者,调离岗位。
  2、实施"首门责任人"制度。对来局办事的人员做到"你有事我负责",第一个被接触的工作人员,要负责到底: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,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;不能马上办理的,要做好解释,并迅示颌导,争取尽快办理;对属于其他处室职责范围的事,要将未人带到负责办理的处室.凡不执行规定的,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,直至黄牌警告、调离岗位.

  3、药品生产企业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审批。凡符合国家规定和产业政策的新、扩、改建项目,在手续齐全、
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的情况下,按本局审批权限和 规定,及时予以审批。设期审批的要逐级追究责任,并向
企业道歉。
  4、产品注册和广告办理.凡来我局申请办理药品注册和药品广告的单位,如基础资料齐全,按规定办理完毕,误或审批的逐级追究责任,并向企业道歉。
  5、药品质量事故、信访处理.接到重大药品质量事故举报后,由主管处室12小时内处理,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.一般信访和投诉,24小时内要进行处理。
  6、廉政建设.凡举报我局工作人员有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、拘私枉法等违纪行为的,经查证属实,对当事人视情节给予
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,直至党纪、政纪处分.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.
  7、执法过错追究.本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超越职权、违反程序、办案不公、行为不当等执法过错行为的,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·
主 办: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承 办: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
地 址: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104号 330046
E-mail:webmaster@jxfda.gov.cn